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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精油的的注意事项

   【使用精油的的注意事项】:
  
  ☆.精油好不要内服,除非获得芳香治疗师或医师的指示。
  
  ☆.孕妇在前4个月使用香精油建议用最小量,之后直到小孩出生则亦使用少量。但须注意使用禁忌,以免造成流产。
  
  ☆.怀孕时避免使用:罗勒、月桂树、香茅、鼠尾草、丝柏、朱膝草、茉莉、杜松、马郁兰、没药、薄荷、迷迭香,麝香草、洋甘菊、黄樟、胡薄荷等精油。
  
  ☆.茉莉仅被使用于怀孕的最后数小时,可以帮助子宫收缩有助小孩子生产。下列香精油可以使用为温和放松剂,帮助待产妈妈放松,且防止妊娠纹:蜜柑、橙花、香橙、苦橙。
  
  ☆.佛手柑、薰衣草、天竺葵和薄荷则被使用于怀孕末期增加斗志,或是调整背痛、恶心、心烦。
  
  ☆.柑橘类精油(佛手柑、葡萄柚、柠檬、青柠、蜜柑、香橙、苦橙、柠檬)会导致皮肤对阳光紫外线过敏。因此,使用过后八小时内请勿曝晒肌肤于阳光下。
  
  ☆.患有高血压、瘫病症、神经及肾脏方面疾病之病人请小心使用。某些香精油如丝柏、迷迭香,使用前好先请教医师或芳香治疗师。
  
  ☆.高血压者避免使用:牛膝草、迷迭香、鼠尾草,麝香草
  
  ☆.癫痫症者避免使用:茴香、迷迭香、鼠尾草、牛膝草
  
  ☆.低血压者小心使用:洋甘菊、马郁兰、伊兰
  
  ☆.精油不能取代药物。因此,使用后如症状未改善,请一定要看病就医。绝不可因使用精油而放弃原先已在使用的药物。
  
  ☆.请按建议量使用。使用过量会导致反效果,甚至对身体造成过大负担。尤其是依兰、鼠尾草过量会引起睡意,在酒后或开车时应避免使用。
  
  ☆.单方精油必须稀释后才能使用,除非有其它特别的建议。
  
  ☆.请避免小孩直接碰触,以免误用而发生危险。
  
  ☆.精油必须储存于密封完好且为深色的玻璃瓶内,并且放置于阴凉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。以延长香精油寿命及确保香精油的疗效。
  
  ☆.避免使用精油于塑料、易溶解或油彩表面的容器,当稀释香精油时,请使用玻璃、不锈钢或陶瓷器。
  
  ☆.新生儿(2个星期内)不可使用香精油。2个星期后可用熏衣草一滴于浴盆内。12岁以下儿童所有精油必须被稀释为成人使用量的1/4(大人1,小孩1/4)。12岁以上则为成人用量的1/2。
  
  ☆.皮肤或体质敏感者,请在使用前先进行敏感测试。
  
  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hlpretty.net/beautynews/115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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